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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仪式现场宣读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判定蒋久华同志为勇士的批复



成都12月12日电 (刘忠俊 古良驹)12月12日,蒋久华勇士安葬仪式在四川省青神县勇士陵寝举办,勇士亲属、社会各界大众代表300余人参与。


  12日清晨,由警车、灵车组成的护卫车队从眉山市殡仪馆动身,经成乐高速、鸿化驿站、青神城区抵达青神县勇士陵寝。安葬仪式现场,礼兵手捧勇士骨灰盒缓步拾级而上,满含热泪的亲属、同伴和大众规整列队,全场肃立,迎勇士骨灰,一起送勇士走完终究一程。


  安葬仪式现场,宣读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判定蒋久华同志为勇士的批复》,介绍了蒋久华勇士生平事迹,全体人员向勇士默哀,在礼兵护卫下勇士骨灰在墓地安葬。


  蒋久华系四川凉山州越西县人,1976年9月出生,2000年8月参与工作,2003年12月参与公安工作,2004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青竹派出所二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


  2023年4月17日,蒋久华在四川青神县竹艺大道与井洪路交叉路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为维护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持刀坏人进行殊死搏斗,不幸献身。其献死后,先后被四川省委、眉山市和青神县委分别追授为优异共产党员,8月人社部、公安部追授其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11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判定为勇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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